登录
栏目列表
图书馆 少先队
实验室 教研组
课表查询 少年宫
人事信息 装备管理
述职报告 家校互动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信息动态>>校园新闻
教育部:高校学费不因物价上涨提高
发布日期:2007-05-21    点击次数:     录入者:学校管理员    来源: 本站原创
  教育部部长助理杨周复在今天举行的教育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自2000年以后一直到去年秋季,高校学费的总体标准是稳定在2006年的水平。将来也不会因为物价上涨来提高收费。杨周复指出,如果有的地区学校违反规定,提高收费标准,将按教育部有关规定给予处罚,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杨周复称,从2000年开始教育部、发改委、财政部三家每年都发了一个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高等学校住宿费和学生的学费都稳定在2006年的水平,到今年已经七年了,其中住宿费对于个别地区学生公寓式的住宿做了一点微调,其他的都没有动。在此期间有个别地区根据各地区经过地方政府的批准,由于过去他们学费偏低做了一点点微调,这种省份并不多,学费2000年以后一直到去年秋季的统计数据我们是有的,但是总体标准是稳定在2006年的水平。

  杨周复指出,这次意见下发以后,如果有的地区学校违反规定,提高了收费标准,我们就要按照部里面有关方面乱收费的规定要给予必要的处罚,而且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杨周复强调,高校收费标准制定跟物价应该不挂钩。培养成本提高以后,高等学校还是以国家财政拨款为主,物价提高了以后培养成本如果提高了,学校入不敷出了,如果收费标准不够国家财政要适当的增加给高校的拨款。特别是这次调整工资,调整工资是国家拨款了,不会因为物价上涨来提高收费,这里面没有直接的关系。

附件

    关闭窗口
    打印文档
     
    友情链接

    中国禁毒网 国家级课题
    主办单位:常州市武进区南夏墅中心小学    苏ICP备05086717号-1
    地址:常州市武进区南夏墅街道朱明桥1号
    技术支持:常州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常州万兆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访问统计
    账号登录
    保持登录 忘记密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