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财政部、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昨日联合发出通知,将在全国各中小学校中推行意外伤害校方责任保险制度。今后,九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投保校方责任险所需费用,由学校公用经费中支出。中央文件首次明确校方责任险将由政府"埋单"。
所谓校方责任险,是指以校方依法应承担的民事损害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的保险。学校投保后,一旦学生在校园内或学校统一组织的活动(包括体育课、课外活动、春游、夏令营和各类社会实践活动等)过程中发生意外伤害责任事故,将由保险公司在第一时间向受害学生提供赔偿。
此次三个部门联合发文,是对《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的具体贯彻落实。
据悉,去年5月颁布的该意见明确提出,"所有学校都要建立校园意外伤害事件的应急管理机制。建立和完善青少年意外伤害保险制度,推行由政府购买意外伤害校方责任险的办法。"这是首次在中央文件中明确校方责任险将由政府购买。
[出处:城市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