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武进区
教育局文件
武教发规〔2017〕7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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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前黄初中等单位进行离任审计的通知
各有关学校:
根据《常州市武进区教育局局属单位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暂行办法》及武进区教育局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有关决定,由局组织人事科委托局内审小组对下列学校校长进行离任审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被审计学校、审计小组人员及日程安排:
见附件1。
二、 审计要求:
1、主要对被审计对象任期内的经济责任进行审计,重点审计其近三年的经济责任,必要时将追溯、延伸审计或调查以前相关年度及有关单位。请被审计单位予以配合,并提供有关资料(包括电子资料)和必要的工作条件。被审计单位法定代表人和财务负责人应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作出书面承诺。
2、请被审计单位按要求填写附表及准备材料(见附件2),并于审计小组进点审计前2天以电子邮件及书面形式报局内审小组(教育局1111室,电邮:wz680706@{域名已经过期})。
3、审计期间,被审计单位或个人如有需要反映的情况请与局组织人事科或局内审小组联系,并请留下联系方式。我们将对反映人和反映情况严格保密,在调查核实后,以适当的方式进行反馈。同时请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小组执行审计纪律情况进行监督。反映电话:组织人事科0519-86310611,内审小组0519-86312672。
4、请被审计单位将审计通知在学校公示栏内公示。
附件1:审计学校、审计人员及日程安排
附件2:承诺书、学校基本情况表等
常州市武进区教育局
2017年8月31日
常州市武进区教育局党政办公室 2017年8月3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