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进区南夏墅中心小学家长委员会章程
一、家长委员会的宗旨
团结全校学生家长,密切家庭与学校的联系,充分发挥家长对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参谋、监督作用。加强学校管理,把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有机结合起来,提高家长教育子女的能力,促进学校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二、家长委员会成员
1、家长委员会成员由关心孩子成长,热心教育,热情支持学校或班级工作的我校在校学生的家长组成。
2.家长委员会成员必须能代表各个社会层面的家长,由学校或班主任推荐候选人,经学校研究后确定,并由学校发给聘书。
3.家长委员会机构设主任一人、名誉主任一人,副主任十人,委员若干人。
4、家长委员会成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①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自觉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素质高;
②了解和关心教育,懂得一定的教育规律,关心学校,能为学校工作提意见、出主意。
③具有比较丰富的家庭教育经验,并有较好的教育效果。
④能为学校工作和改善办学条件提供一定帮助。
⑤具有某方面特长,能为学校开辟课外教育渠道提供帮助。
三、家长委员会职责
家长委员会是学校的参谋和咨询机构,它的主要职责是:
1、听取和审议学校工作计划,对学校各项工作提出建议,制订家长学校办学目标和教学计划。
2、协助学校办好家长学校,协调和帮助学校搞好教育改革,提高教学质量;
3、召集家长会议,研讨有关事宜并作出相应的决议;协调学校、班级、家长之间的关系,帮助学校和班主任加强学生思想品德教育工作。
4、积极帮助学校向家长宣传教育政策,帮助家长端正教育观念,宣传创办家长学校的重要性、迫切性、目的性,帮助家长树立科学教子的观念。帮助家长学校学员解决家教中遇到的困难。
5、每学期召开一次以上的工作会议,提出并研究一学期的工作计划,期末做出总结。带头学好家教知识,帮助全体学员提高家教素质。
四、附 则
1、家长委员会责任部门设在南夏墅中心小学副校长室。
2、家长委员必要时可直接与各级组长、主任、校长联系工作。
3、家长委员每年为一届,可连任,学生毕业离校后即可自行卸任。
4、家长委员会休会期间,由家长委员会主任会议代行职权。
武进区南夏墅中心小学家长委员会
二00九年九月修订